從11月1日起,鐵路部門開始銷售境內鐵路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保費3元,最高可獲得33萬元的賠付,旅客可自愿投保。(11月1日華龍網)
自2013年起,火車票價內隱藏了61年的鐵路強制保險被取締,此前鐵路部門對旅客意外傷害保險一直實行強制性行業自保,價格占票價的2%,保險賠償金封頂2萬元。時隔兩年,鐵總重啟乘客意外傷害保險服務,此次依據年齡不同來厘定保費和保額,最高可獲得33萬元的意外賠償,并且投保的自主權完全掌握在旅客自己手中。鐵路部門的這項增值性服務,是為了滿足旅客多元化服務需求,填補鐵路旅程中人身安全保險經濟保障的盲區,贏得公眾拍手稱快。
人在旅途,發生意外的幾率也會有所增加,保險雖然不能阻止意外的發生,但是它可以在你危難的時候緩解經濟的困境,給你雪中送炭,幫你度過難關。鐵路推出旅客意外傷害保險,能夠有效緩解旅客糾紛事件,讓旅客乘車安全得到進一步保障,切實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是符合市場需求的惠民舉措。
此消息傳出后,許多網友在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舉措上添加了“鐵總盈利空間很大”之論,這似乎讓那些習慣于唱衰鐵路部門的人又多了一份論據。我們都知道,任何一家企業都是以盈利為目的,保險公司也是盈利的,參保人員并沒有因為保險公司盈利而打消參保的念頭,教育險,車險等始終保持一定熱度,這源于保險確實能讓參保者得到實惠。鐵路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可自愿購買,最高賠付33元的賠償也確實能夠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幫助意外傷害的旅客度過難關。對于“鐵總盈利空間很大”之論,作為消費者的我們沒有必須刨根問底的去追究企業會賺多少錢,只要能夠讓旅客得到實惠的政策,就應該給予認可。
當然,鐵路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還有許多應該完善的細節。譬如,應該拓寬保險銷售渠道,進一步完善理賠服務標準,繼續推廣貼近市場需求的保險產品,筆者認為,可以與旅行社加強合作,滿足游客多層次、多樣化的保險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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