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小到冒用他人信息注冊上網卡、手機號,大到冒名開設銀行戶頭、冒名替考,“冒名”現象層出不窮。在信息技術發展的同時,“盜用”“冒用”個人信息行為已經成為突出問題和社會公害。與猖獗的“冒用”信息相比,政府和相關部門對“冒用”信息的打擊卻收效甚微,經過一段時間的集中整治之后,又重新抬頭。那侵害個人權益的“冒用”為何屢禁不絕、如此頑固呢?
事實上,“冒用”的泛濫反映的是當前法制體系不健全、違法成本偏低、監管難度大與個人道德缺失等問題。一部分人往往存在著“事不關已,高高掛起”的心態,而這次鐵路部門100元舉報獎勵,實則也是想借群眾之手行社會監督之責,對冒用他人信息謀求個人私利所作的制度層面的新嘗試和努力。
雖然鐵路部門圍堵“冒用”“盜用”犯罪開了個好頭,但只靠一個企業或部門,可以說“杯水車薪”。打擊“冒用”現象需要社會各方面力量聯合起來,共同努力解決這一“冒用”頑疾。從個人層面,我們個人需要提高自身的信息保護意識,平時注意及時存放銷毀ATM取款單、身份證復印件等個人信息,發現冒用信息的人要及時報警,給警方提供相關的線索,形成人人監督的社會良好風尚;從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層面,要建立健全誠信體系,相關單位之間加強溝通與合作,實現誠信信息共享,讓“冒用”者付出高昂的信用代價,開不了戶,買不了車票,四處碰壁;從政府層面,要加強正面宣傳與精神文明建設,守住公共道德底線,完善相關的法律法規,封堵制度盲點,用制度震懾那些想打法律擦邊球的人,讓他們無機可乘,無縫可鉆。那么“冒用”頑疾或能藥到病除。
免責聲明: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本站觀點。所轉載內容之原創性、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自行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