溯自俄國政變以來,影響及于東省鐵路。政潮所播,秩序紛紜,于兩國債權利益,世界公共交通,所關匪細。

我國自始即決定宗旨,令該路脫離黨爭關系,是以民國六年迄今,迭派軍警,維護治安。所有擾亂路務行為,概行禁阻。中俄合同內俄政府對于該路之權責,暫由我國擔負,以保安寧,一面妥籌整理該路內部管理各辦法。雙方協定,共策進行。頃據交通部呈稱:“本年春間,與原訂東省鐵路合同之華俄道勝銀行代表續訂之合同,現經議定。其要點為增用華員會同管理路事,完全將該路范圍,置于商業性質之內。其中政府代行俄政府職權,并以中政府承認俄國統一政府并另行議定該路辦法之日為止”等情。當經準予照辦。此后該路事務,應由交通部率同該路督辦等,督飭華俄各員,認真整頓,力圖改良。其該路一帶公私生命財產,并由東三省軍民長官會商各主管部,妥籌善法,切實保護,以副本大總統保惠維持之至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