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牽引的作用是通過電氣化鐵道安全運送旅客和/或貨物。牽引供電的目標就是保證電力牽引車輛不間斷地、可靠地和安全地運行。

就技術角度看,牽引供電包括電力牽引系統的全部固定設施 [1.1、1.2]。

牽引供電可以細分為牽引電能的產生、傳輸和饋出以及運行中的電力牽引車輛受流 [1.3、1.4]。

在德國鐵路中,牽引電能是由電網的AC110kV、16.7Hz輸電線路供給,而牽引配電則由牽引變電所和接觸網共同承擔。

通過接觸網向移動用戶供電是牽引供電系統和公共電網之間的重大區別。

所有牽引供電設施的設計、施工和運行必須完全滿足上述總體要求。

本書主要對接觸網,即構成牽引供電系統的一部分進行了闡述。接觸網又細分為架空接觸網設備、第三軌設備和架空接觸軌設備。

為保證電力牽引系統的可靠運行,特別是接觸網的運行,須滿足如下標準:

—有關為牽引車輛的受電弓提供不間斷牽引電能規定的標準;

—有關牽引網應具有持續吸收再生制動電能的能力的標準;

—有關符合電力牽引車輛受電弓現行的規范化和標準化的電壓質量參數的標準。

除了上述要求外,必須考慮到牽引系統的用電負荷與地方公共電網負荷的區別,因為它不僅在用電時間上與地方公共電網有很大差別,其用電的位置也是不斷變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