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大女生下鄉支教因丟失火車票必須補買而與鐵路部門鬧上法庭的事,在網上傳得沸沸揚揚,女大學生下鄉支教屬于社會正能量,于是,鐵路部門被無辜地扣上“霸道鐵老大”的帽子,并引來輿論的一片嘩然。難道時下的“實名制”購票不僅給人們帶來了便利,同時也為他們的粗心大意找到解決辦法了嗎?丟票者利用“網站購票記錄”、“查驗身份證”、“手機驗證碼”等諸多方式,就可以讓鐵路部門為其弄丟車票的疏失買單?其實,事情發展到這個地步,浙大女生和鐵路部門雙方都挺尷尬的,可到了最后,究竟尷尬了誰呢?

對于越來越普及的“實名制”購票,看上去可謂是“一條龍”式的放心和便捷。對一些丟三落四的“迷糊蛋”們想當然的遺失車票后,進站驗票時,亮一亮手機驗證碼即可通行去乘車了。每個冒失鬼在發生“丟失”事件之后,都會為自己找臺階下,羅列出一些不成理由的理由來為自己開脫。一個自愿到山區支教的女大學生,她的這種行為雖然令人感動,她到極度缺乏師資的鄉下去教學,在教授學生文化知識的同時,也打算把這種鉆人性漏洞的“負能量”傳遞給純樸的學生們嗎?身為一名師者,一個二十多歲的成年人連一張火車票都保管不好,讓人不禁地唏噓!我們都知道,現在火車票上印刷有旅客姓名和身份證個人信息,一張實名的火車票相當于一張身份證的復印件,鐵路部門要求車票遺失的旅客再進行補買,也是對失票的旅客一種負責任的行為,補買車票最終是對我們個人信息采取了后期的保護。如同有時候我們丟失身份證后,到派出所進行補辦,也就表示前面那張丟失的身份證作廢了。所以,失票旅客在丟失車票后必須補買,這是旅客本人應該承擔的因自己麻痹大意所造成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