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話說:“無規矩不知方圓。”近日,在某網站上看到這樣一則新聞。10月20日,“信用江西”網站上發布江西省首個鐵路不誠信旅客黑名單,這是江西省信用中心與南昌鐵路局自今年7月份共同簽訂《信用信息共享合作協議》以來,首次公開發布的鐵路不誠信旅客黑名單,其中還公布一名旅客因用偽造證件乘車被拘留五日。在不同的行業不同的部門不同的崗位都有其具體的做事準則,“鋼”性制度建立,不僅是保障企業正常運作前提條件,也是對于遵守規定的民眾一個合理的說法,在旅客違規乘車這個問題上,有了規矩必然成方圓。
中國鐵路的發展悠遠長久,從蒸汽機車到今天走向世界的高鐵,經歷了歲月的洗禮和歷史的變遷。制度在這個以安全為核心的企業,無處不彰顯著約束力。可在以往旅客乘車方面就出現了借用、冒用、偽造、涂改學生證、殘疾軍人證等很多問題,沒有一個即有說服力,又有約束力的制度來規范人們的乘車行為。雖然,制度的產生是由人們根據生產生活需要,在特定的條件下制定必要的準則、規定,但是試想一下,如果沒有制度來管束人們社會活動和工作秩序,就會出現隨意性和混亂的局面。
“鋼”性的制度很有必要存在,只有建立在經濟懲罰、法制懲戒或像銀行一樣,鐵路乘客記錄與個人信用記錄聯合影響個人評優、社會聲譽、銀行貸款和信用卡使用,鐵路作為一個運輸經營部門,以盈利、提高效益為主,反之,制度不起作用,勢必讓一些違規乘車的人有機可乘,直接影響鐵路正常的經營,讓一些制度硬起來是保證鐵路長遠發展的一個手段。
所以,制度是作為人類社會一項遵守的法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合理的制度建立是為了維護正常工作秩序,更是人們生活的重要保障。(李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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