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汛期頻繁降雨可能引發的安全風險,包頭工務段預想預防,本著“職務務必到位、備品務必齊全、處置務必給力”的原則,不斷強化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確保汛期行車安全。

該段安排專人制定并向各車間、科室下發了《汛期行車安全管理辦法》,規定車間接到降雨預警信息時,值班人員必須20分鐘內在車間、工區集結待命,隨后派出巡查人員按照包保區段分段巡查降雨范圍內管轄區段。

與此同時,該段還在管內防洪重點處所儲備了立方片石、立方道砟、草袋、麻繩、備用枕木等搶險物資,配置了起道機、搗鎬、發電機組、鐵锨、抬筐等搶險機具和探照燈、強光手電等照明設施,確保應急搶修有備無患。

在此基礎上,該段還于近期逐車間組織職工開展防洪搶險應急演練,促使全段職工尤其是線路檢查、巡守人員熟練掌握突發信息反饋程序、應急處置措施、放行列車條件等內容,發現線路嚴重晃車、山體落石、水害等行車安全險情時,及時采取申請降低列車運行速度、鎖閉區間線路或攔停列車等安全措施。

此外,該段還嚴抓汛期值班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管理,對汛期值班制度執行不嚴、突發信息反饋不及時導致貽誤應急處置工作的責任人及管理干部進行嚴肅考核處理,確保汛期行車絕對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