縱觀黨的歷史發展,建立完善的勤政廉潔制度,是為了黨員領導干部在思想上筑起強大的心理防線。《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干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黨紀法規,對于黨員領導干部的思想、行為、紀律等有了較為全面的規范,各企業單位也都能制度上墻、熟耳能詳。但是,為什么還有少數領導干部鋌而走險、以身試法呢?

首先是“抓一時”不能“保一世”。利用各種學習制度、案例剖析、警示教育等多種形式,進行階段性的廉政教育,不可否認,對一些黨員干部起到了警示作用。但如同卵石擊水,短暫的漣漪之后又即刻恢復平靜,沒能夠從心底深處觸及到靈魂。由于心理防線的脆弱,遇到“權”、“錢”、“利”的誘惑,就會“一失足成千古恨”。所以,要努力做到常常自省、經常“健身”,把壞習慣的改進與好作風的維護當做一種自覺的習慣和追求,才能永葆安康。

其次是制度上墻、束之高閣、流于形式。許多企業單位對于黨風廉政建設問題,態度不端、消極應付,只是簡單地把規章制度進行剪切拼接,而后把規則制度“入冊上墻”、束之高閣,使之淪為裝飾用的“刻板畫”,只用來看,卻不用來指導實踐,以至于干部行動上的“缺陷”被“金光閃閃”的“箴言書冊”映襯得更加短小、更加拙劣。一味強調制度上墻,而不顧及是否入腦入心,上墻上得再高,也是一紙空文。

因此,建章立制要力避形式主義。要認真總結、當真反思。既要將存在問題總結出來、記錄在冊,又要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整改方案,真正形成來源于實踐、升華于內心。只有制度法規變成每個人思想上、行動上的自覺,才能實現規章制度制定初衷的理性回歸,才能真正達到政策出臺的目的和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