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標記為了車輛運用、管理、檢修的方便,按鐵道部TBI-77規定,在車輛的指定部位,根據需要涂打有各種標記。車輛標記分為:①車輛型號,由基本型號、輔助記號和號碼等三部分組成。②產權和制造標記,有國徽標記、制造工廠銘牌和配屬標記。③車輛性能和運用標記,包括載重、自重、全長、換長、定員、容積等性能標記和集中載重標記、貨車按其結構應涂打的標記等運用標記。④車輛檢修標記,包括定期檢修標記、摘車臨修標記、以及與檢修有關的標記。⑤車輛試驗標記和車輛的方向位置等標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