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協商組織”是1958年開始活動的聯合國專門機構,目的在于對海上安全、防止海洋污染,船舶裝載計量單位實行規范化或消除各國不必要的差別待遇,以提高海上航行的效率。該組織的所在地設在倫敦。1966年設立了集裝箱分委員會,對集裝箱安全制訂了國際統一規范。國際海事組織的組織機構如下:
最高權力機構為全體大會,由全體成員國組成,規定每兩年召開1次例會,下設理事會,由32個理事國組成,分A、B、C三類,A類為海運國(8個),B類為貨主國 (8個),C類為其他國 (16個)。理事會每兩年改選1次,規定每年召開兩次例會,并設有海上環境保護委員會,海上安全委員會,法律委員會,技術合作委員會及便利運輸委員會。這些委員會均由全體成員國代表組成,每年至少召開1~2次例會。上述五個專業委員會中,最重要的也是成立得最早的是 “海上安全委員會”簡稱“海安會” (The Maritime Safety Committee i MSC),下設10個分委員會,即:(1)航行安全分委員會(Subcommittee on Safety of Navigation);(2)無線電通訊分委員會(Sub-committee on Radio Communications);(3)救生和搜救分委員會 (Sub-committee on Life-Saving,Search and Rescue); (4)培訓和值班標準分委員會 (Sub-committee on Standard of Training and Watchkeeping); (5) 危險貨物運輸分委員會(Sub-committee on Carriage of Dang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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