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合作與開發組織是簡稱“經合組織”。是發達國家政府間的經濟協調機構。正式成立于1961年9月30日,其前身是1948年4月成立的“歐洲經濟合作組織”(OEEC),1960年12月由有關國家簽署公約,決定改組為現在的組織,總部設在巴黎。該組織的宗旨是通過支持成員國政府制訂與協調經濟和社會福利政策,鼓勵與調整成員國對發展中國家的援助,以促進本地區的經濟發展。主要目的是:(1)保持財政金融上的穩定,高度發展經濟,增加就業人數,提高生活水平;(2)有助于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健全地發展;(3)有助于擴大多邊的貿易平衡。為了達到上述目的,需要各參加國相互交流情報、協商和共同進行研究,并對已達成的協議進行共同行動。其最高權力機構為理事會,由各成員國代表組成,其執行機構為執行委員會,執行委員會由理事會每年派14個成員國代表組成;由秘書處負責日常工作,秘書處由秘書長主持,該組織的具體工作有100多個專業委員會負責,主要專業委員會有:經濟政策委員會,經濟與發展審查委員會,環境委員會,開發援助委員會,技術合作委員會,貿易委員會,支付委員會,無形貿易委員會,國際投資與多國企業委員會,能源政策委員會,工業委員會,金融市場委員會,財政事務委員會,限制性商業慣例委員會,旅游委員會,海上運輸委員會,消費者政策委員會,農業委員會,漁業委員會,科技政策委員會,人力與社會事務委員會,公路研究方面合作委員會,教育委員會等。目前參加的成員國有24個:澳大利亞,新西蘭、奧地利、比利時、加拿大、丹麥、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冰島、意大利、盧森堡、荷蘭、愛爾蘭、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日本、英國和美國。南斯拉夫和歐洲經濟共同體也參加其活動。主要出版物有:《經合組織經濟展望》 (The OECD Economic Outlook);《經合組織經濟概覽》 (Economic Surveys by the OECD);《主要經濟指標》 (Main Economic Indicators,monthly)(月刊);《經合組織活動》(Activities of OE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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