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點出發貨物列車是指符合鐵道部《鐵路貨車統計規則》中貨物列車正點出發統計要求的貨物列車。貨物列車正點出發統計要求的主要規定為:
①編組始發列車,根據日 (班) 計劃上規定的車次,按圖定的時刻正點或早點不超過15 分鐘出發時,按正點出發列車統計;
②日 (班) 計劃規定,按圖定運行線到達的中轉列車,因停運或晚點不能到達時,編組站、區段站根據發車前1小時下達的調度命令,利用該接續運行線提前開行日 (班) 計劃規定與原中轉列車編組計劃內容相同的編組始發車次的列車,正點或早點不超過15分鐘出發時,按正點出發列車統計;
③中轉列車,根據日 (班) 計劃規定的圖定接續運行線正點、早點出發或晚點不超過到運行線圖定接續中轉時間出發時,按正點出發列車統計;
④由于中轉列車晚點,預計不能按圖定接續運行線運行時,日(班)計劃規定,以另一運行線接續運行時,該列車按所規定運行線正點、早點出發或晚點不超過運行線圖定接續的中轉時間出發時,按正點出發列車統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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