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是在充分收集區域地質資料基礎上,通過對建筑物的工程地質及水文地質詳細勘察、洞內超前地質探測、水文地質監測,對隧道巖溶地質災害進行現狀評估、預測評估、綜合評估。
一、隧道巖溶地質災害危險性現狀評估
隧道巖溶地質災害危險性現狀評估是分析巖溶隧道經過區域已發生的地面塌陷、井泉干枯、暗河斷流等災害形成的地質環境條件、分布、類型、規模、變形活動特征,主要誘發因素與形成機制,對其危險性和對工程危害的范圍與程度作出評估。
二、隧道巖溶地質災害危險性預測評估
隧道巖溶地質災害危險性預測評估是對工程建設可能引發、可能遭受的地質災害的危險性作出評估。地質災害的發生,是各種地質環境因素相互影響、不等量共同作用的結果。預測評估必須在對地質環境因素系統分析的基礎上,判斷降水或工程活動等因素激發下,某一個或一個以上的可調節的地質環境因素的變化,導致致災體處于不穩定狀態,預測評估地質災害的范圍、危險性和危害程度。地質災害危險性預測評估內容包括以下幾方面。
(1)對工程建設中、建成后可能引發突(涌)水、隧道遇地下洞穴時的懸空、隧道頂部溶洞充填物塌陷以及隧道基底洞穴頂板塌陷等的可能性、危險性和危害程度作出預測評估。
(2)對建設工程自身可能遭受已存在的突(涌)水、隧道遇地下洞穴時的懸空、隧道頂部溶洞充填物塌陷以及隧道基底洞穴頂板塌陷可能性、危險性和危害程度作出預測評估。
(3)對各種地質災害危險性預測評估可采用工程地質比擬法、成因歷史分析法、層次分析法、數字統計法等定性、半定量的評估方法進行。
三、隧道巖溶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
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是依據地質災害危險性現狀評估和預測評估結果,充分考慮評估區的地質環境條件的差異和潛在的地質災害,確定判別區段危險性的量化指標,根據“區內相似,區際相異”的原則,采用定性、半定量分析法,進行工程建設區地質災害危險性等級分區(段),提出防治地質災害的措施和建議。
(1)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危險性劃分為大、中等、小三級。
(2)地質災害危險性綜合評估應根據各區(段)可能引發的災種多少、規模、承災對象社會經濟屬性等,綜合判定隧道巖溶地質災害危險性的等級區(段)。
(3)分區(段)評估結果,應列表說明各區(段)的工程地質條件、可能誘發的地質災害種類、規模、對建設項目危害情況并提出防治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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