貨物發送量是指在一定時期內在鐵路營業車站所承運的貨物噸數。以噸為計量單位。包括:自站辦理承運的貨物噸數,國境、新線、地方鐵路分界站由國外、新線、地方鐵路接運的貨物噸數,港口站由水路接運的水陸聯運貨物噸數。貨物發送噸數是根據貨票上記載的重量確定,如無實際重量時,按計費重量計算。除計算發送總量指標外,并按貨物品名分類進行統計。貨物發送量指標是考核鐵路完成國家運輸計劃的重要指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貨物發送地區的經濟特征,是編制運輸計劃和技術計劃、制定列車編組計劃和列車運行圖、配備貨運服務人員及設備以及進行經濟核算的重要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