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價局是美國公布交通運輸費率的組織。美國的鐵路、汽車和水上運輸的運費和手續費的規定和變更,按州際交通法(Interstate Commerce Act)的規則,必須由州際交通委員會(Interstate Commerce Commission)批準并存檔。運價局有類似船公司的航運公會的功能,其主要作用是發行加盟者的費率公告,但加盟者如不經過運價局自行公布費率也可以,另外,運價局還受理加盟者運費的確定、變更等提案、經審查后,如有必要則召開公聽會,給運輸業者和使用運輸業者提供發表意見的機會,同意提案運費時,則就報請有關當局批準。如不同意運價局提出的運費,根據獨立行動權(Right to Independent Action)可以單獨向有關當局進行存檔。對此,運價局不能提出異議。根據1980年的“不穩定”(Deregulation)政策,運價局的權力已大幅的縮小,鐵路單一路線區間的運費變更不需要經過批準,禁止投票表決,在聯運的情況下,只要有關鐵路同意,可參加表決后進行修改,就是對汽車運輸業來說,從1984年1月起也仿照執行。見“州際交通法”和“州際交通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