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經濟社會理事會是簡稱“經社理事會”是聯合國的六個主要機構之一。1945年10月24日成立,總部設在紐約。理事會由聯合國大會選出54個理事國組成,其分布地區是:亞洲11國、非洲14國、拉丁美洲10國、東歐6國、西歐及其他地區13國。理事國任期三年,每年改選18個理事國,連選連任。常任理事國有中、蘇、法、美、英五國。1971年11月2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當選為理事國。它作為對聯合國的經濟、社會活動負有責任的輔助機構。其任務是通過各種委員會或其他的下屬機構進行工作。例如它有7個職能委員會:統計委員會,人口委員會,社會發展委員會,婦女地位委員會,人權委員會,麻醉品委員會,跨國公司委員會等。按地區又設立了五個“區域經濟委員會”,它們是:亞洲及太平洋經濟社會委員會、(ECAFE)總部設在曼谷西亞經濟委員會,(ECWA)總部設在貝魯特、非洲經濟委員會,(ECA)總部設在亞的斯亞貝巴;拉丁美洲經濟委員會,(ECLA)總部設在墨西哥;和歐洲經濟委員會,(ECE)總部設在日內瓦。此外,還有一些輔助機構,如規劃和協調委員會,非政府間組織委員會,發展計劃委員會。科技用于發展咨詢委員會等。各委員會或輔助機構研究的問題,向理事會提出報告。經濟理事會的任務是:從事研究國際間的經濟、社會、科技、文化、教育、衛生以及其他有關事項;就其職權范圍內的事務召開會議討論,草擬公約草案提交聯合國大會,并協調和加強與聯合國各專門機構的工作。這些聯合國專門機構有:國際勞工組織,聯合國糧食和農業組織,聯合國教育科學及文化組織,世界衛生組織,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世界銀行,國際開發協會,國際金融公司,國際民用航空組織,萬國郵政聯盟,國際電訊聯盟,世界氣象組織,政府間海事協商組織,世界知識產權組織,國際農業發展基金組織等15個組織。經社理事會的主要出版物有:《世界經濟概覽》(World Economic Surv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