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關稅又稱“加重關稅”或“加成關稅”。指按規定稅率計征的應納稅額上再加征一定成數的稅款,加一成即10%。為了配合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例如為獲得廉價的原料,鼓勵直接進口,限制間接進口,對于非由原產地直接進口的原料,應加重征收進口稅;或者為限制某種經營活動,或調節納稅人過高的收入,按稅法的規定都可以在原納稅款的基礎上,再征一定成數的稅款,它是稅率的延伸,是加重納稅人稅款的一種措施。另外,有些國家對于未給它關稅最惠國待遇的商品,也可以加重征收進口稅,但其稅額不得超過進口貨價。這也是加重關稅的一種。雙重關稅還指兩個或兩個以上政府單位對同一個納稅人或機構收征同一種稅目,例如美國的州提所得稅和聯邦政府所提的所得稅就是雙重關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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