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關稅壁壘是指除進口關稅以外所采取的一切旨在經濟、政治、法律或行政管理方面限制進口的各種措施。根據“關稅和貿易總協定”公布的材料,非關稅壁壘有850多種,如進口配額,關稅配額,進口許可證,征收國內稅,自動出口限額,進出口國家壟斷,技術簽證以及復雜的海關手續,過嚴的衛生安全質量標準,各種財政和行政保護等等,名目繁多、不勝列舉。國家采取非關稅壁壘主要也是為了保護國內市常從一個國家對特定產品的制造、銷售或使用所訂定的管理辦法中,經常可以找到最常見的一些非關稅壁壘,甚至在一些高度一體化的自由貿易區內,例如歐洲經濟共同體中,也存在這種非關稅壁壘。如法國對糧食釀制的烈酒征收重稅,從而阻礙了外國威士忌在法國的銷售,就是一例。自1974年爆發世界經濟危機,隨后出現經濟停滯以來,不僅是經濟發達國家,就連發展中國家,也為了抵制商品傾銷與轉嫁危機,也相應地采用非關稅壁壘作為進行貿易戰的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