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一段時間,數學家張益唐的孿生素數猜想在網絡上爆炸性傳播,讓我們對質數這一概念有了更深的理解。從質數分布規律可知,質數有無限個,以36N(N+1)為單位,隨著N的增大,質數的個數以波浪式逐漸增多,這就像春運期間的安全,有無限的未知可能發生,若發生一件安全小事件,將會以波浪式傳播,給鐵路部門帶來誤解的同時,某種程度上顯示了民眾的焦躁心理。
在我國,雖說民眾對火車安全的擔憂是“杞人憂天”,但仍避免不了一些“雜音”,“雜音”主要來自國外火車事件及國內的“熊孩子”事件,這些事件某種程度上影響了民眾對火車安全的信任度。當然,如果仔細去了解一下鐵路部門所做的努力,這些“雜音”是站不住腳的。
法律帶頭跑,宣傳緊跟上。《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六條規定:“擅自進入鐵路防護網或者火車來臨時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搶越鐵路,影響行車安全的,處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鐵路法》第五十一條也規定:“禁止行人穿越鐵路線路、翻越鐵路護網進入鐵路,禁止在鐵路線路上行走、坐臥。”當然,有法律明文規定是不夠的,為了讓人們能深刻認識到破壞防護網、搶越線路等行為已經觸犯法律,會對自己、對他人都有直接或間接的傷害。鐵路部門是到處發傳單、打“小廣告”、舉辦安全演講等等。
懂得禍患常積于忽微,細節決定成敗。鐵路部門經常加大巡查防護網力度,一經發現存在著安全隱患,就會及時修補破損處。除了完善保護措施外,還會通過各種辦法找到防護網破損的原因,控制好問題源頭。在春運等特殊時段,各站段應急指揮中心加強人員值守,及時對現場進行指導,保證信息暢通;電務段等單位派人進駐所在省春運指揮部,組織搶險人員、物資和機具待命,做好春運險情準備;各客運車站和列車備足相關物品,對客運設備設施進行全面檢查,以保證人們的生命財產安全。
安全沒有大小之分,小事見精神。從最初的人工對旅客攜帶物品檢查,到安檢儀過機檢查,再到如今的實名制查驗。每一次安全檢查的升級都體現了鐵路在乘客安全問題上的重視。如今乘火車,可謂是要“過五關斬六將”,在安檢這塊兒,先由實名制對照無誤,再經過行李過機安檢,最后探測儀器貼身檢查,并且開口過的瓶裝水都得試飲后方可通過。或許有很多人覺得,此類安全檢查是多此一舉的事,不僅麻煩還浪費時間,何須投入如此多的人力物力進行檢查,誰沒事會帶些危險物品上車?但世事無絕對,鐵路部門一直“絞盡腦汁”,把能想到的各種情況都想到了,把危險扼殺在搖籃里。
安全無小事,正是這種理念支持著鐵路工作人員。從旅客的安全角度出發去考慮問題,才讓每年春運成為暖心之旅,才使安全成為了最邪質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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